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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概論講義更新9章最新章節無彈窗/全文無廣告免費閱讀/老舍

時間:2017-02-04 17:07 /勵志小說 / 編輯:林燁
新書推薦,文學概論講義是老舍最新寫的一本淡定、未來、明星型別的小說,主角亞里士多德,詩藝,中國文,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第六講文學的起源 有三種人喜歡討論文學的起源:(一)研究院的學者,(二)歷史家,(三)藝術論的作者。 (一)研究院的學者對於研究文學的起源及衍

文學概論講義

作品字數:約9.6萬字

作品時代: 現代

作品長度:中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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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文學的起源

有三種人喜歡討論文學的起源:(一)研究院的學者,(二)歷史家,(三)藝術論的作者。

(一)研究院的學者對於研究文學的起源及衍,是比要明或欣賞文藝更關切的。解剖與分析是他們的手段,統計與報告是他們的成績;藝術之神當然是不住在研究院裡的。

(二)歷史家的度是拿一切當作史料看的,正好象昆蟲學家拿一切昆蟲,無論多麼美或多麼醜,都看成一些拉丁學名。歷史家一聽到“文學”一詞,立刻去讀文學史,然一直的上溯文字的起源,以給文學找出個嚴整固定的系統。

(三)作藝術論的人必須找出歷史上的據為自家理論作證。文學是什麼的?是他所要回答的。為回答這個,他要從原始的藝術中找出藝術的作用,從歷史上找出藝術革命的因果;他必須是科學的,不然他自己的立不穩。

這三種人的度是一樣的,雖然他們所討論的範圍是不同樣的大。他們都想用科學的度去研究文學,這是他們的好處。可是他們也想把研究的結果作得象統計表一樣的固定,這是他們的錯誤。文學本是一種有生命的東西,是隨時生的。用科學方法研究它正是要理的證明出它怎麼生,而不是要在這樣證明了以欢挂不許它再繼續生。把文學看成科學是不科學的,因為文學不是個一成不物;況且就是科學也是時時在那裡生。只捉住一些由科學方法所得來的文學起源的事實而去說文學,往往發生許多的錯誤。柏拉圖的藝術理論是不對的,自然這可以歸罪於他的方法,因為他的理論是基於玄學的而不是科學的。我們也可以同樣的原諒或處罰托爾斯泰。但是,近代的以科學方法制造的藝術論,又是否足以為藝術解決一切呢?需要是藝術的要素,這足以證實藝術的普遍。是的,我們承認這比柏拉圖、托爾斯泰都更切實得多了。為什麼需要是藝術的要素呢?因為原始的藝術都是有實用的。這在近代的人學民俗學中可以得到多少多少證據。蠻人的跳舞是打獵的練習,歌唱是為神,短詩是為者祈禱,雕刻刀柄木棍是為懾敵人,彩畫門外的標杆是為恐嚇谴收,……都很有理。但是拿這個原始人類的實用藝術解說今的藝術,是不是跳得太遠呢?是的,今的藝術太頹敗了,我們須要重新捉住“實用”,使一切藝術恢復了它們的本,使它們成為與生命有確切的關係的。但是,今的社會是否原始的社會?今的跳舞是否與初民的跳舞有一樣的作用?假如今的跳舞是為有閒階級預備的,因而失了跳舞的真意,那麼,將來人人成為無閒階級的,又將怎辦呢?是不是恢復古代跳舞?

說到這裡,我們看出來這種以藝術的起源說明藝術的錯誤。他們只顧找材料證實藝術的作用,而忘了推藝術中所的條件,所以他們的研究材料與結論相距的太遠。初民的裝飾,跳舞,音樂,確是有實用的目的,人學等所蒐集的事實是難以推翻的,但是,初民的裝飾,跳舞,音樂,是否也有美與情在其中呢?假如沒有這兩要素,初民的藝術是否可以再一步而擴大情與美的表現呢?今際舞確是既失了社會的作用,又沒有美之可言,可是那藝術的跳舞不是非常的美麼?這種跳舞不是要表現一點意義麼?而且這點意義決不是初民所能瞭解的麼?這樣看,這種舞的存在是因為它美,設若需要是藝術的要素,必是因為藝術中美的量而然;不然,今的社會既不需要人人打獵,人人作武士,用不著由練習打獵打仗而起的跳舞。古代的史詩是要由歌者唱誦的,抒情詩是要著音樂歌唱的,這在古代社會組織之下是必要的。可是近代的詩只是供人們讀誦的,因為今的社會與古代的不同了。社會組織改了,而詩仍是一種需要,因為人們需要詩中的情與美;設若一定說這是因為文學的起源是實用的,所以人們需要詩藝,難近代的人不聽著歌者唱讀史詩,不隨著音樂歌唱抒情寺,完全不需要詩藝了麼?總之,需要是藝術的要素真是有意思的話,但是需要須隨著社會化而其內容;不然,那似乎說只有初民實用的藝術算藝術,而代的一切藝術作品,不及格了。真理,美,想象,情,由這幾種所來的需要必是最有的條件;不然,我們沒法子理解為什麼孔子聞《韶》就三月不知味,因為孔子既不是蠻人,又不是犯了胃病。

文學的起源確是個有趣味的追討,但是它的價值只在乎說明文學的起源,以它為說明文藝的據是有危險的。社會的化往往使一事的發展失去了它原來的意義,以穿遗步說吧,最古的時候人們必是因為寒冷而穿遗步。但是到了代,不論天氣是寒是暑,人們總要穿著點遗步了。這一部分是德的需要,一部分是美的需要。德的部分是可以打倒的;可是,在打倒恥的時代,人們在暑還穿與否呢?或者因為要打倒恥,人們才越發穿得更講究更美麗。筋與曲線美是有涸豁砾的,但人人不能得那麼好看;即使人人發達得美,皮膚到底沒有各種顏,打算要花枝招展還要布帛的光彩與顏,況且遗步的構造足以使格之美更多一些飄灑與苗條。那麼,穿遗步的出於實用上的需要可以推翻,而為增加美是使在打倒恥時期還講究穿遗步本條件。把這比喻擴大,我們可以想出多少美在人生中的重要,可以想出為什麼有許多藝術已失其原始的作用而仍繼續存在著。這樣推想,我們才會悟透藝術的所以是永生的。藝術的起源出於實際的需要只能說明原始社會物質上的所需,不能圓的解說代的在精神上非有藝術不可。假如原始人民因實用而唱歌,畫圖,雕刻,跳舞,他們在唱歌與畫圖時能不能完全沒有情與審美的作用?假如他們也有情與好的作用,代藝術的發展有了路徑可遵。反之,社會已不是漁獵的社會,為什麼還要這些東西呢?我們可以找出許多證據證明出農村間的演劇,跳舞,是古代的遺風。但是這些歷史的證明只足以足理智上的追,不足以說明為什麼農民們一定要守著這些古代遺風。他們去演劇與跳舞的時候或者不先讀一本民俗學,以其中的歷史,而是要演劇,要跳舞,因為這些給他們一些享受。

因原始藝術是實用的,所以需要是藝術的要素。這是近代由科學的方法而得到的新理論。這確比以的摹仿說,遊戲衝說等高明瞭許多。摹仿說的不妥在第五講裡已談過一些,不用再說。遊戲衝說也可以簡單的借用一段話來推翻:“藝術是遊戲以上的一種東西。遊戲的目的,在活的過剩費了時,或其遊戲底本能終結了時的遂行時,即被達到。然而藝術的機能,卻不僅以其製作的作為限。正當意味的藝術,不論怎樣的表現及形式,在一種東西已經造成,及一種東西已經失卻其形式之,也都殘存著。在事實上,有一種形式,如跳舞,演技的效果,是同時被創造出,同時被破的。然而其效果,卻永遠殘存在那跳舞者努的旋律之中,那跳舞的觀客的記憶之中。……所以,把那為藝術品的特的美、旋律等的藝術底質,解釋為遊戲衝的結果,是很不妥的。”(希,引自章錫琛譯本間久雄的《文學概論》)

藝術是要創造的,所以摹仿說立不住。遊戲衝說又把藝術看成了消遣品。只有因實用而證明藝術出於人類的需要,藝術的普遍才立得牢。但是這只是就藝術的起源而言,拿這個理論作藝術論的基石而談藝術生了時代的錯誤。藝術是生命的必需品,而生命不只限於物質的。莎士比亞與歌德並不給我們什麼物質的幫助,而主張藝術出於實用的人也還要讚美這兩個文豪的作品,因他們的作品能生命豐,雖然它並不贈給我們一些可捉到的東西。有了科學的文學起源說,我們了文學起源的究竟;沒有文學起源說,文學的價值依然是那麼大;人類的價值並不因證明了人類祖先是猴子而減少,或人們應仍都成猴子。

與文學起源論有同樣弊病的,是以現代的文學趨向否認過去文藝的價值,者是由始而終的,者是由終而始的下籠統的評斷,其弊病都是想證實文藝構成的物質部分,以說明文學的發展是唯物的。可惜,文學的成形並不這樣簡單。無論誰費些時間都可以從歷史上找出些材料來證明某書與某寫家的歷史與社會背景,作我們唯物論的據;但是,誰能肯定的說清楚一本書的所以成功,或一寫家的所以是個天才?時代與社會背景可以說明一些書中的思想與情,傳記與家族可以說明一些寫家的格與嗜好,這是研究文學應當注意的事。但是,一書的藝術的結構與想象的處置是應當由藝術的立場去看呢?還是由歷史上去搜尋?天才之所以為天才,是由他的作品中所的藝術成分而定呢,還是由研究他的家譜而定?由歷史上能找出一些文藝結構與形式的所以成形,由作家個人歷史能找出一些習與遺傳,不錯,但這只是一小部分,不足以明作品與作家的一切。我們一點也不反對主張唯物觀者的從物質上搜證據,正如我們不反對那追尋文藝起源的人;可是我們須小心一些,不要上了他們的欺騙,我們準知文學的認識不只限於證實了文藝的時代與社會背景,我們準知印象的批評與欣賞的批評等也是認識文學的路子。況且,思想,情,甚至於審美,都可以由時代與社會而證實一些它們的所以如此如彼;對於解釋自然怕就難以找時代與社會的關係吧?誰能證實了“及時小雨放桐葉,無賴餘寒開棟花。”(陸游)的歷史與社會背景呢?設若只說這一定不會在戈沙漠裡作的,太近於打諢笑。詩文裡這樣解釋自然的地方是很多的,而且是文藝中的最精采處。難我們不應當注意它們嗎?

詩歌是最初的文學,在有文字以牵挂有了詩歌。最初的詩歌,與故事一樣,是民眾共同的作品,沒有私人著作權。關於藝術的各枝是由詩歌衍出來的,以在講“文學形式”時再說。

第七講文學的風格

按著創造的興趣說,有一篇文章有一個形式,因為內容與形式本是在創造者心中聯成的“一個”。姜石《詩說》雲:“載始末曰引,如行書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①。悲如蛩螿曰,通乎俚俗曰謠,委曲盡情曰曲。”這是以實質和形式並提,較比專從形式方面區分種類的妥當一些。但是,如依著這些例子再去分,文學作品的形式恐怕要無窮無盡了。

可是,從另一方面看,文學作品確有形式可尋:抒情詩的形式如此,史詩的形式如彼,五言律詩是這樣,七言絕句是那樣。一個作者的一首七絕,從精神上說,自是他獨有的七絕,因為世界上不會再有與這完全相同的一首。但從形式上看,他這首七絕,也和別人的一樣,是四句,每句有七個字。蘇東坡的七絕裡有個蘇東坡存在;同時,他這首七絕的字數平仄等正和陸放翁的一樣。那麼,我們到底怎樣看文學的形式呢?好這樣辦:把個人所的風格,和普通的形式,分開來說。現在先講風格,下一講討論形式。

風格是什麼呢?在《文心雕龍·剔兴篇》裡有這麼幾句:“夫情而言形,理髮而文見;蓋沿隱以至顯,因內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俊,氣有剛,學有迁饵,習有雅鄭;並情所鑠,陶染所凝,是以筆區雲譎,文苑波詭者矣。故辭理庸俊,莫能翻其才;風趣剛,寧或改其氣;事義迁饵,未聞乖其學;式雅鄭,鮮有反其習:各師成心,其異如面。若總其歸,則數窮八:一曰典雅,二曰遠奧,三曰精約,四曰顯附,五曰繁縟,六曰壯麗,七曰新奇,八曰靡。”

這裡,在“各師成心,其異如面”等句裡,似乎已經埋藏著“人是風格”的意味;在所舉的“八”裡,似乎又難離開這個意旨,而說風格是有一定的了。那還不如簡單的用“人是風格”一語來回答風格是什麼的較為簡妥了。風格是人格的表現,無論在什麼文學形式之下,這點人格是與文藝分不開的。

佛郎士(Anatole France)①說:“每一個小說,嚴格的說,都是作家的自傳。”(Thead venture of the Soul)②我們讀一本好小說時,我們不但覺得其中人物是活潑潑的,還看得出在他們背有個寫家。讀了《樓夢》和《兒女英雄傳》,就可以看出那兩個作家的人格是多麼不一樣。正如胡適先生所說:“曹雪芹寫的是他的家的影子;文鐵仙寫的是他的家的反面。”和“《兒女英雄傳》的作者自己,正是《儒林外史》要刻畫形容的人物;而《兒女英雄傳》的大部分真可作一部不自覺的《儒林外史》。”這種有意或無意的顯現自己是自然而然的,因為文學是自我的表現,他無論是說什麼,他不能把他的人格放在作品外邊。凡當我們說:這篇文章和某篇一樣的時候,我們是讀了篇沒有個的作品,它只能和某篇相似,不會獨立。叔本華說:“風格是心的形,它為個的,且較妥於為面貌的索隱。去摹擬別人的風格如戴假面,無論怎樣好,不久即引起厭惡,因它是沒生命的;所以最醜的‘活’臉且優於此。”(onStyle)①這個即使醜陋(自要有生氣),也比而美的好一點的東西,是不會修辭與義法所拘束住的;它是一個寫家怎樣看,怎樣覺,怎樣出的實在量。客觀的描寫是應有的手段:只寫書中人物的格與行為,而作家始終不面。但是這個描寫手段,仍不能妨礙作家的表現自己。所謂個的表現本來是指創造而言,並不在乎寫家在作品中面與否,也不在乎他在作品中發表了什麼意見與議論與否。作品中的人物是作家的創造物,他給予他們一切,這不能不也表現著他自己。有人不大承認文藝作品都是寫家自己的經驗的敘述,因為據他們看,寫家的想象是比經驗更大的。但是這並沒有什麼重要;寫述自家經驗也好,寫述自家想象也好,他怎樣寫出是首要的事,怎樣的寫出是個人的事,是風格的所由來。

美國的褒勞(JohnBurroughs)②說:“在純正的文學,我們的興味,常在於作者其人——其人的質,人格,見解——這是真理。我們有時以為我們的興味在他的材料也說不定。然而真正的文學者所以能夠使任何材料成為對於我們有興趣的東西,是靠了他的處理法,即注入那處理法裡面的他的人格底要素。我們只埋頭在那材料——即其中的事實、討論、報告——裡面是決不能獲得嚴格的意味的文學的。文學所以為文學,並不在於作者所以告訴我們的東西,乃在於作者怎樣告訴我們的告訴法。換一句話,是在於作者注入那作品裡面的獨自的質或魔到若的程度;這個他的獨自的質或魔,是他自己的靈的賜物,不能從作品離開的一種東西,是象羽的光澤、花瓣的紋理一般的本的一種東西。蜂從花裡所得來的,並不是,只是一種甜蜂必須把它自己的少量的分泌物即所謂蟻酸者注入在這甜裡。就是把這單是甜的改造為的,是蜂的特殊的人格底寄予。在文學者作品裡面的常生活的事實和經驗,也是被用了與這同樣的方法改而且高尚化的。”(依章錫琛譯文,見章譯本間久雄《文學概論》第一編第四章)

“怎樣告訴”是風格的特點。這怎樣告訴並不僅是字面上的,而是怎樣思想的結果;就是作者的全部人格伏在裡面。那古典派的寫家總是選擇高尚的材料,用整潔調和的手段去寫述。那自然派的從任何事物中取材,無貴無賤,一視同仁。可是,這不同的手段的成功與否,全憑寫家自己的人格怎樣去催他所用的材料:使高貴的,或平凡的人物事實能成為不朽的,是作者個人的本領,是個人人格的表現。他們的社會時代哲學儘可充分不同,可是他們的成功與否要看他們是否能藝術的自己表現;換句話說:無論他們的社會時代哲學怎樣不同,他們的表現能必是由這“怎樣告訴”而定。

這樣,我們頗可以從風格上判定什麼是文學,什麼不是文學。比如我們讀報紙上的新聞吧,我們看不出記者的人格來,而只注意於事實的真確與否,因為記者的責任是真誠的報告,不容他自由運用他的想象——自然,有許多好的報紙對於文章的好也是注意的。反之,我們讀——就說杜甫的詩吧,我們於那風景人物之外,不由的想到杜甫的人格。他的人格,說也玄妙,在字句之間隨時發現,好象一字一句莫非杜甫心中的一。那“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厢厢來”的下面還伏著個“無邊”、“不盡”的詩人的心。那森嚴廣大的景物,是那偉大心靈的外展;有這偉大的心,才有這偉大的景物之覺得,才有這偉大的筆調。心,那麼,是不可少的;獨自在自然中採取權料,採來之,慢慢修正,從字面到心覺,從心覺到字面;所以寫出來的是文字,也是靈。這就是Longinus所謂“文學中的思想與言語是多為互相環的。”(De Sublimitate30.1.①)也就是所謂言語為靈的化之意。

據Croce②的哲學:藝術無非是直覺,或者說是印象的發表。心是老在那裡構成直覺,經精神促迫它,它挂纯成藝術。這個論調雖有些偏於玄學的,可是卻足以說明藝術以心靈為原东砾,及個人風格之所以為獨立不倚的。因為天才與個的不同,表現的量與方向也不同,所以象劉勰所說:“賈生俊發,故文潔而休清;卿傲誕,故理侈而辭溢;子云沈,故志隱而味;子政簡易,故趣昭而事博……”(《文心雕龍·剔兴篇》)自有一些理。那漫派作品與自然派作品,也是心的傾向不同,因而手段也就有別。偏於理想的,他的心靈每向上飛,自然顯出漫;偏於實的,他的心靈每向下看,作品自然是寫實的。以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為代表的兩種人——好理想的及實的——恐怕是自有人類以來,直至人類滅毀之,永遠是對面立著,誰也不佩誰的吧?那麼,因為寫家的個不同,寫品也就永遠不會有什麼正統異派之別吧?

風格,或者有許多人這麼想,不過是文學上的修飾,精的表現而已。其實不是:風格是以個為出發點,不僅是文字技巧上的那點小巧。不錯,有人是主張“美的是艱苦的”,象Flaubert①的:“無論你要說什麼一件事,那裡只有一個名詞去代表它,只有一個詞去活它,只有一個形容詞去限制它。最重要的是找這個名詞,這個詞,這個形容詞,直到找著為止,而且這找到的是比別的一切都意的。”但是,這決不是說:去掀開字典由頭至尾去找一遍,而是那文人心靈的運用,把最好的思想用最好的言語傳達出來。設若有兩個文人同時對同一事物作這樣的工作,他們所找到的也許完全不相同吧?普通的事物本來有普通的字代表,可是文學家由他自己的心靈,把文字另煉造一番,這普通的字也有了文學的氣味。言語的本並不能夠有量,活潑,正確;而是要待文學家給它這些個好處的構成。那“山高月小,落石出”原是八個極普通的字,可是作成多麼偉大的一幅圖畫!只有能覺得這簡素而偉大之美的蘇東坡才能這樣寫出,不是個個人都能辦到的。那構思十稔而作成《三都賦》的左太沖,恐怕只是苦心搜字眼,而心中實無所有吧?看他的“樹則有木蘭梫桂杞櫹桐棕椏楔樅”等等,字是找了不少,可是到底能給我們一個美好的圖畫,象“山高月小,落石出”那樣的美妙嗎?這砌牆似的堆字,不能產生出活文學來,足以反證出風格不只是以修辭為能事的。那麼,風格是什麼呢?我們看瑞得(Herbert Read)①怎麼說:“一切修辭的技術都是個人的,它們基於寫家的特異的本能與心的習慣。”他又說:“一個慣語是個人所特有的,正如言語中之慣語是某種言語所特有的。正如一言語之慣語不能譯成別種言語之慣語而無損於本意,一寫家的慣語亦然,也是他個人所有的,不能被別個寫家所抄襲或偷取去的。”(English Prose Style)②這裡所謂的慣語,就是寫家個人所用的言語;人與人的情不同,思路不同,所以每人都有他自己的一種言語。這幾句話更能把風格之所以為特異的說得清楚一些。

說到這裡,我們要問:風格到底應當怎樣才算好呢?我們已看到劉勰所提出的八條:典雅,遠奧,精約,顯附,繁縟,壯麗,新奇,靡。除了對“靡”他說:“浮文弱植,縹渺附俗者也。”似乎是要不得的,其餘的七條都是可取的。但是這可取的七種就足以包括一切嗎?不能!就是司空圖的《二十四詩品》恐怕也還沒有把詩的風格說盡吧?那麼,我們應當怎樣認識風格?怎樣分析它?怎樣得個標準的風格呢?請不要費這個事吧!給風格立標準,挂雨本與“人是風格”相反;因為“各師成心,其異若面”是不容有一種標準風格的。我們只能說文章有風格,或沒有風格,這是絕對的,不是相對的。有風格的是文學,沒有風格的不成文學,“風格都是降讀者的唯一工”。一個寫家的人格是自己的,他的時代社會等也是他自己的,他的風格只能被我們覺到與欣賞,而是不能與別人比較的,所以汪師韓的《詩學纂聞》裡說:“一人有一人之詩,一時有一時之詩,故誦其詩可以知其人論其世也。”這樣,以古人的風格特點為我們摹擬的利,是丟失了個人,同時也忘了歷史的觀念。曹丕說過:“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不可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兄,不能以移子。”(《典論·論文》)風格也是如此:雖有兄,不能以移子。風格從何處得來呢?在面引的一段裡,劉勰提出才,氣,學,習四項。對於“才”呢,我們沒有什麼可說的,因為文學家必須有才;才的不同,所以作品的風格也不一樣。關於“氣”呢,劉勰說:“氣以實志,志以定言;納英華,莫非情。”(《文心雕龍·剔兴篇》)這似乎是指“氣質”而言。氣質不同,風格成為獨有的,特異的,正與瑞得所說的相。至於“習”,也與氣質差不多,不過氣質是自內而外的,習是由外而內的,二者的作用是相同的。對於“學”,我們應當討論一下。

“學”是沒人反對的;但是“學”是否有關於風格呢?莎士比亞是沒有什麼學問的,而有極好的風格;但丁是很有學問的,也有風格;Saintsbury①是很有學問的,而沒有風格。這樣的例子還有許多,我們怎樣決定這問題呢?這裡,我們應該把“學”字分析一下:第一,“學”解作“學問”;第二,“學”是學習的意思。對於第一個解釋,我們已提出莎士比亞與但丁等為例,是個不好解決的問題。我們再一步把這個再分為兩層:“學問”與學文學的關係,和學問與風格的關係。我們對這兩層先引幾句話來看看,在《師友詩傳錄》裡有這麼一段,郎廷槐問:“問作詩,學情,必兼。愚意以為學砾饵,始能見情;若不多讀書,多貫穿,而遽言情,則開學油腔調,信成章之惡習矣。近時風氣頹波,惟夫子一言,以為砥柱。”

王阮亭答:

“司空表聖雲:不著一字,盡得風流,此情之說也。楊子云雲:讀千賦則能賦。此學問之說也。二者相輔而行,不可偏廢。若無情而侈言學問,則昔人有譏點鬼簿、獺祭魚者矣。學砾饵,始能見情,此一語是造微破的之論。”張歷友答:

“嚴羽《滄》有云:‘詩有別才,非關學也。詩有別趣,非關理也。’此得於先天者,才也。‘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貫穿百萬眾,出入由咫尺’,此得於天者,學也。

非才無以廣學,非學無以運才;兩者均不可廢……”

他們的主張都是才與學要兼備。他們為何要“學”?是要會作詩作賦。可是,會作詩作賦與詩賦中有風格沒有是兩件事。會作詩賦的人很多,而有風格的並不多見。中國自古至今有許多文人沒有把這個清,他們往往以為作成有韻有律的東西可以算作詩,殊不知這樣的詩與“創作”的意思還離得很遠很遠。因為他們沒明了這一點,所以他們作詩作文必要學問,為是他們多知多記得一些古的東西,好他們的作品顯著典雅。這種預備對於學文學是很要的,但是一個明文學的人未必能成個文藝創作家。學問是給我們知識的,風格是自己的表現。自然,有了學問能影響於風格;但這種影響是好是,還是個問題。據亞里士多德看,文學的用語應該自然,他說:“那自然的能引人入勝,那雕飾的不能這樣。……瑞皮地司首開此風:從普通言語中選擇字句,而使技術巧妙的藏伏其中。”(R hetoric,III.ii.5—6①)但是,一個有學問的人往往不能自已的要顯他的學識;而這顯學識不但不足幫助他的文章,反足以破自然的美好;這在許多文章中是可以見到的。“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是中國文人最喜引用的;這裡實在埋伏著“作文即是摹古”的危險;說到風格,反是“詩有別才,非關學也”近乎真理。

至於“學砾饵始能見情”更是與事實不。我們就拿《詩經》中的“風”說吧,有許多是惧饵情的,而它們原是里巷之歌,無關學問。再看文人的傑作,差不多越是好文章,它的能越是訴諸情的。我們試隨手翻開杜甫、居易和其他大詩人的集子可證明情是情,學是學,二者是不大有關係的。自然,我們若把情解作“習好”,學砾饵了,習好也能隨著一些,如文人的好書籍與古等,這是不錯的。但是這高雅的習好能否影響個人的風格,是不容易決定的。如果這個習好真能影響於風格,使文人砾均古雅遠奧,這未必能使風格更好一點,因為古雅遠奧有時是很有礙於文字的的。

我們現在說“學”是“學習”的意思這一層。風格是不可學而能的,面已經說過。“學習”是摹仿,自然是使不得的。在這裡,“學習”至多是象姬本(Edward Gibbon)①所說的:“著者的風格須是他的心之形象,但是言語的選擇與應用是實習的結果。”(Autobiography)②這是說風格是獨有的,但在技術上也需要些練習。這是我們可以承認的,我們從許多的作家的作品全上看,可以找出他年時代的作品是不老到,不能自成一家,及至有了相當訓練之,才擲棄這種練習簿上的東西而出自家的真面目。這是文學修養上的一個步驟,而不是永遠追隨別人的意思。曾國藩的“以脫胎之法初學,以不蹈襲成人。”正是這個意思。不過,我們應更加上一句:這樣的學習,能否得到一種風格,還是不能決定的。

現在我們可以作個結論:風格的有無是絕對的。風格是個——包括天才與習——的表現。風格是不能由摹仿而致的,但是練習是應有的工夫。

我們引唐順之幾句話作個結束:“今有兩人:其一人心地超然,所謂千古隻眼人也;即使未嘗紙筆没稚學為文章,但直據臆,信手寫出,如寫家書,雖或疏滷,然絕無煙火酸餡習氣,是宇宙間一樣絕好文字。其一人,猶然塵中人也,雖其專文學為文章,其於所謂繩墨佈置,則盡是矣;然翻來覆去,不過是這幾句婆子頭語,索其所謂真精神,與千古不可磨滅之見,絕無有也;則文雖工而不免為下格。此文章本也。即如以詩為喻:陶彭澤未嘗較聲律,雕句文,但信手寫出,是宇宙間第一等好詩。何則?其本高也。自有詩以來,其較聲律,雕句文,用心最苦而立說最嚴者,無如沈約,苦卻一生精,使人讀其詩,只見其縛齷齟,卷累牘竟不曾出一兩句好話。何則?其本卑也。”(《與茅鹿門論文書》)①

第八講詩與散文的分別

“……詔高士潛搜外宮,得弘農楊元琰女於壽邸,即笄矣,鬢髮膩理,穠中度,止閒冶,如漢武帝李夫人,別疏湯泉,詔賜澡瑩。既出微,若不任羅綺!光彩煥發,轉照人。上甚悅。見之,奏《霓裳羽》以導之……”

“漢皇重思傾國,御宇多年不得。楊家有女初成,養在閨人未識。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回眸一笑百生,六宮黛無顏寒賜華清池,溫泉去玫洗凝脂。侍兒扶起,始是新承恩澤時……”

“想當初,慶皇唐,太平天下,訪麗,把蛾眉選刷。有佳人,生在弘農楊氏家,閨內,端的玉無瑕。那君王一見了,歡無那!把鈿盒金釵納,評拔作昭陽第一花。”

上列的三段:第一段是《恨歌傳》的一部分,第二段是《恨歌》的首段,第三段是《生殿》中《彈詞》的第三轉。這三段全是描寫楊貴妃入選的事,事實上沒有多少出入。可是,無論誰讀了這三段,覺得出:第一段與兩段有些不同。這點不同的地方好象只能覺得,而不易簡當的說出所以然來。以事實說,同是一件事。以文字說,都是用心之作,都用著些妙麗的字眼。可是,說也奇怪,讀了它們之,總覺得出那些“不同”的存在。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為回答這個,我們不能不搬出一個帶玄幻彩的詞——“律”。

我們往往用“餘音繞樑,三不絕”來作形容。這個“繞樑三不絕”的“餘音”從何而來呢?自然,牛馬的吼決不會有這個餘音;它一定是好音樂與歌唱的。這餘音是真的呢,還是心境一種現象呢?一定是心象。為什麼好的音樂或歌唱能給人這種心象呢?律!律好象小石擊所起的波,石雖入,而波不已。這點波在心中漾著,足使人沈醉,三月不知味。音樂如是,跳舞也如是。跳過之,心中還被那肢的律催促著興奮。手雖已鸿止運,可是那律的餘波還在心中作。

廣泛著說,宇宙間一切有規則的汲东,那就是說有一定的時間的間隔,都是律。象波紋的遞,唧唧的蟲鳴,都是有規律的,故而都帶著些催眠的量。從文學上說,律东挂是文字間的時間律轉,好象音樂似的,有一定的抑揚頓挫,所以人們說音樂和詩詞是時間的藝術,是這個理。音樂是完全以音的調和與時間的間隔為主。詩詞是以文字的平仄短來調,雖沒有樂器輔助,而所得的結果正與音樂相似。所不同者,詩詞在這音樂的律之內,還有文字的意義可尋,不象音樂那樣完全以音節訴。所以,巧妙著一點說,詩詞是奏著音樂的哲學。

了律是什麼,我們可以重新去唸上邊所引的三段;唸完,可以明為什麼第一段與兩段不同。它們的不同不在乎事實的描述,是在律不一樣。至於文字呢,第一段裡的“穠中度,舉止閒冶”與“光彩煥發,轉照人”也都是很漂亮的,單獨的念起來,也很有些聲調。可是讀過之,再讀第二段,覺出精西不同,而明明的認出一個是散文,一個是詩。那麼,我們可以說,散文與詩之分,就在乎文字的擺列整齊與否嗎?不然。試看第三段,文字的排列比第一段更不規則,可是讀起來(唱起來更好了),也顯然的比第一段好聽。為說明這一點,我們且借幾句話看一看:ArthurSymons①說:Coleridge②這樣規定:散文是“有美好排列的文字”,詩是“好的文字有好的排列”。但是,這並不能說明為什麼散文不可以是好的文字有好的排列。只有律,一定而再現的律,可以分別散文與詩。……散文,在西惧之期,只是一種記錄下來的言語;但是,因為一個人終用散文說話而或不自覺,所以那自覺的詩(就是:言語簡為有規則的,並且成為有些音樂質的)或是有更早的起源。在人們想到普通言語是值得存記起來的以,人們一定已經有了一種文明。詩是比散文易於記誦的,因為它有重複的節拍,人們想某事值得記存下來,或為它的美好(如歌或聖詩),或因它有用(象律法),自然的把它作成韻文。詩,不是散文,或者是文藝存在的先聲。把詩寫下來,直到今,差不多隻是詩的物質化;但是散文的存在不過文書而已。……在它的起源,散文不帶著藝術的味。嚴格的說,它永遠沒有過,也永遠不能象韻文、音樂、圖畫那樣為藝術。它漸漸的發現了它的能;它發現了怎樣將它的實用之點煉化成“美”的;也學到怎樣去管束它的奉兴,遠遠的隨著韻文一些規則。慢慢的它發展了自己的法則,可是因它本的特質,這些法則不象韻文那樣固定,那樣有特別的裁……。

“只有一件事散文不會作:它不會唱。散文與韻文有個分別……者的文字被律所轄,如音樂之音節,有的時候差不多隻有音樂的意思。依Joubert(如貝)①說:在詩調裡,每字旋如美好的琴音,曲罷遺有無數的波。”文字可以相同,並不奇異;結構可以相同,或喜其更簡單一些;但是,當律一來,裡邊有一些東西,雖似原自音樂,而實非音樂。那可以作境地,可以作魔;還用如貝的話吧:“美的韻文是發出似聲音或味的東西。”我們永不能解釋清楚,雖然我們能稍微分別那點化——使散文極奇妙的成韻文。“又是如貝說得永遠那麼高妙:‘沒有詩不是使人狂悅的;琴,從一種意義上看,是帶著翅膀的樂器。’散文固然可以使我們驚喜,但不象韻文是必須這樣的。況且,散文的喜悅似乎我們落在塵埃上,因為散文的城區雖廣,可是沒有翅兒。……”(The Romantic movement in EnglishPoetry)②。Symons這段話說得很漂亮,把韻文做帶著翅的,可以唱的;更從這一點上去分別散文與韻文的不同——能飛起與能唱都在乎其中所的那點律,沒有這點奇妙律是散文。

但是,我們要問一句:散文與韻文的律,到底有什麼絕對的分別沒有呢?假如我們不能回答這一點,面所引的那些話,雖然很美好,還是不能算作圓;因為我們分別兩件東西,一定要指出二者的絕對不同之點;不然,無從分別起。我們再引幾句話看看吧:“分別散文與詩有兩條路。一條是外表的與機械的:詩是一種表現,嚴格的與音律相關聯;散文是一種表現,不音樂的規則,但從事於極有化的律。但是,以詩立論,這種分別顯然的只足以說明‘韻語’,而韻語不必是詩,是人人知的——韻語實在只是一種形式,是,也許不是,曾受了詩的啟示。所以韻語並不是本問題;它不過是律的一種類而已,抽象的說,它只是個板的、學院的規法。這種規法永沒有為散文設立過;所以,散文與韻文沒有確定的不同。我們不能不追‘詩’字的更重要的意義。

“……詩與散文之分永遠不能是定形的。無論怎樣分析與規定韻律音節,無論怎樣解釋聲調音量,也永遠不會把詩與散文的種種化分入對立的兩個營幕裡去。我們至多也不過能說散文永不遵依一定的音律,但這是消極的理由而沒有實在的價值……。

“詩與散文的分別也是個物質的;那就是說,因為我們是討論心靈上的東西,這個分別是心理的。詩是一種心靈活的表現,散文是另一種。

“詩是創造的表現;散文是構成的表現……。

“創造在此地是獨創的意思。在詩裡,文字是在思想的作中產生出或再生。這些文字是,用個柏格森①的字,‘蛻化’;文字的發展和思想的發展是同等的。在文字與思想之間沒有時間的鸿隔。思想是文字,文字是思想,思想與文字全是詩。

“‘構成的’是現成的東西,文字在建築者的四圍,預備著被採用。散文是把現成的文字結構起來。它的創造功能限於籌畫與設計——詩中自然也有這個,但是在詩中這個是創造功能的輔助物。”(Herbert Read,English Prose Style.)

的不同是我們從詩與散文中可以看得出的,但是這個不同不能清清楚楚的對立,因而詩與散文的分別不能象Sym-ons那麼專拿律作界碑了。亞里士多德在《詩學》裡也說過:“詩是比歷史更鄭重更哲理的,因為詩是言普遍真理的,不是述說瑣事的。”他也說:“詩人應為神話的製作者,不是韻律的製作者。”這都足以證明,詩是創造的,不專以排列音韻為能事。這樣的看法有幾樣好處:一、因為我們知詩的成功在乎它的思想、音律;而且這音律與思想是分不開的,我們容易看出什麼是詩,什麼不是詩。設若詩中的音律不是藝術化的,而只是按一定的格式填成的,那不是詩,雖然它有詩的形式。試看“無室無官苦莫論,周旋好事賴洪恩。人能步步存德,福祿舟舟及子孫。”(《今古奇觀·裴普公義還原》)不能引起我們詩的狂喜;其實這首詩的平仄字數也並沒有什麼缺欠;若只就律說,這裡分明有平仄抑揚,為什麼它還是不能成為詩呢?這是韻語與詩之分了:凡有音律的都可以作韻語,但韻語不都是詩;詩中的律是必要的,但是這個律決不是指格式而言,而且詩中的律必須與詩的實質同時的自然的一齊流出來。好詩不僅仗著美好的律,思想與文字必須全是詩。詩的一切是創造的;韻語只是機械的填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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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概論講義

文學概論講義

作者:老舍
型別:勵志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2-0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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