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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29 13:46 /軍事小說 / 編輯:佳寧
小說主人公是the,甘肅,黑水城的小說叫黑水城兩千年曆史研究(出書版),這本小說的作者是井上充幸/加藤雄三/ 森谷一樹/譯者:烏雲格日勒寫的一本軍事、戰爭、宅男型別的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章楷(編),1982,《中國古代栽桑技術史料研究》(中國農史研究叢書),北京,農業出版社。 中國農業科學院、南京農學院中國農業遺產研究所(編著),1984,《中...

黑水城兩千年曆史研究(出書版)

作品字數:約18.7萬字

作品時代: 現代

作品長度: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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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楷(編),1982,《中國古代栽桑技術史料研究》(中國農史研究叢書),北京,農業出版社。

中國農業科學院、南京農學院中國農業遺產研究所(編著),1984,《中國農學史》(初稿)(上下冊),北京,農業出版社。

註釋

〔1〕據嵇康《養生論》(收錄於《文選》卷五十三),區音為“鄔侯切”,現代漢語中標記為“ōu”,與表示“區劃”的“qū”有區別(石,1956:38 39)。

〔2〕關於區田法所有針對旱災的特徵,早有論斷。除旱災對策外,從耕地不做全面耕種,或者窪地易於積雨等方面,筆者認為區田法還有預防土壤流失的特點(辛,1964:241 245;岡島、志田譯1986:9;渡部譯,1989:197)。

〔3〕明清時期的區田法研究諸成果大收錄在《區種五種》(光緒四年[1878]趙夢齡編纂)及《區種十種》(1955年王毓瑚編纂)中。

〔4〕近年,原宗子發現實施區田法中必要的、提供大量肥料的源頭家畜及飼養家畜的草地的存在,同時指出從漢武帝以來,為了使遷徙在關中周邊的遊牧民“農民化”,實施了區田法(原,2005)。

〔5〕明末清初人陸世儀在其著作《思辨錄輯要》(四庫全書本)卷十五“治平類”中說“元時最重區田法,詔書數下,令民間學種區田,民卒不應”。又,與此相同的內容收錄在《皇明經世文編》卷三十六《戶政十一·農政上》的陸世儀《論區田》中:“及讀元史,見元時嘗以此法下之民間,民如法耕種,民卒不應。又特遣專官分督究竟,迄無成功。”無論是哪一個,均得出了蒙古時期政府主導下的區田法實施以失敗告終的結論。另外,關於者的資料,從《元史》中找不到與“又特遣專官分督究竟,迄無成功”相對應的記載。

〔6〕另外,關於金元時期區田法的歷史推廣,有約在他文中探討,本文僅鸿留在必要的最低限的說明上。

〔7〕收錄於同書的區田法相關資料,已在文(井黑,2005)中行了校訂、譯註。

〔8〕“僕至順庚午,蒙恩出守桂陽。適值大歉之歲,悉心賑活,僅得無害。昔富鄭公守青州,活饑民二十餘萬,心切慕之。因命郡文學張君致可編集,稡為一書。凡三卷,其目有二十,名之曰《救荒活民類要》,救荒之術備於此書。復於每條之左各系之辭,以寄懲勸之意。於是,命工鋟梓,與眾共之。”

〔9〕崔,2004:207 208列舉了各地因蒙受天災和內的餘波而出現窘況、造成大量流民的各種資料。

〔10〕張光大的號和出生地,據崔,2004:208所引用的《正德瓊臺志》卷三十一。

〔11〕在《至正金陵新志》卷九《學校志·路學·集慶路路學》中,作為該路學所藏書板有“救荒活民書一百五十”。更是從勝村編1983:55所引用的《南雍志經籍考》下篇《梓刻本末·雜書類》中看到“救荒活民書八卷。存者八十六面,脫者四十六面。元桂陽路授張光大編,本集慶路儒學梓。見金陵新志”的記載。據此,可以得知現在能夠確認存在的有三卷本,或者存在有別於不分卷本的八卷本。另外,在《千頃堂書目》卷九《典故類補》中有關於八卷本的記載。

〔12〕“臣不才,嘗慕先朝富弼活河朔饑民五十餘萬,私心以為賢於中書二十四考遠矣。……於是,編次歷代荒政,釐為三卷。”另外,據杉,1998:626,所謂二十四考指的是“唐郭子儀期任中書令職,主考儒士多達24次之典故”。

〔13〕《秘書監志》卷五《秘書庫》記載:延祐七年(1320)五月,從中書省架閣庫應該搬到秘書監架閣庫的書籍有“救荒活民二十九部,每部三冊,計八十七冊”。

〔14〕《元史》卷二十九《泰定本紀》泰定二年十二月壬寅記載:“右丞趙簡請行區田法於內地,以宋董煨所編救荒活民書頒州縣。”

〔15〕明祁承《澹生堂藏書目》卷五《史類第十三·事宜》中記載“救荒活民書補遺二冊二卷董煨”,接著又有“畢侍御救荒活民書一冊”,其詳情況不明。

〔16〕天保年間(1830—1844)刊《昌平阪御官板書目》及弘化四年(1847)刊《官版書籍解題目錄》中有其名。

〔17〕勝村編,1983:55記“清同鹹間有刻本”(應為“清鹹同間”——譯者注),但它只是寡聞,很難確定其存在。

〔18〕同書沒有確定出版年代,《南雍志經籍考》上篇《天順年間官本》中有“救荒活民要類一本”的記載。另外,從該刊本的收藏印可以判斷,它透過袁廷檮(五硯樓)、惠震之手收藏到北京圖書館。

〔19〕據《續修四庫全書總目》中的《史部政書類·救荒活民類要》條,光緒三年的刊本為元刊本。但是,光緒三年刊本版式及其欠字之處,與明刊本一致,據此它有可能為明刊本的翻刻。

〔20〕同書結尾有注“此書元時刻本,四庫附存書目亦未採錄。救荒活民類要一”。相同的加註也在續修四庫全書本中得以確認,從收藏印及其他判斷,其文字同於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本,或者可能是影印出版時錯誤入。

〔21〕另外,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本存在包括影印出版時的單純錯誤在內的多處倒頁現象。

〔22〕“伊尹圖”結尾記載“全文見”,其接“伊尹法”內容。

〔23〕據張序文,得知《農桑食撮要》在延祐甲寅(元年,1314)魯明善任安豐路達魯花赤時初次刊印。但是,《至正金陵新志》卷九《學校志·崇學校·路學·集慶路路學》條中,與已見《救荒活民類要》一併記載“農桑撮要五十八”,更是從《南雍志經籍考》下篇《梓刻本末·雜書類》中也能確認“農桑撮要六卷,五十八面,存者三十面。本集慶路儒學梓。見金陵新志。元延祐三年刊”的記載。據此,同書由集慶路儒學刊印的年代為延祐三年(1316)。又,天,1975:156認為至順元年刊本收藏於江蘇常熟瞿氏鐵琴銅劍樓和上海東方圖書館,瞿,2003:529 530收錄《新刊農桑撮要》捲上影印文。

〔24〕關於魯明善在至順元年的官職,包括先行研究在內,均沒有明確的記載,然而在《靖州路達魯花赤魯公神碑》(《園類稿》卷四十三所收)中記載,“三年轉監桂陽……及至,會大旱,朝廷出不得已之政,試納粟者以勸”,這顯然與《元史》卷三十四《文宗本紀》至順元年二月丁亥(六)條的“命江南、陝西、河南等處富民輸粟補官,江南萬石者官正七品,陝西千五百石,河南二千石,江南五千石者從七品,自餘品級有差”相互對應。又,《救荒活民類要·救荒二十目·鬻爵》中也收錄關於“入粟補官”的更為詳的內容,還能確認其期為天曆三年(同年五月改元為至順)二月初六。因此,至順元年魯明善任桂陽路達魯花赤,所謂“會大旱”,顯然與《救荒活民類要》高麗完者禿序文中的“適值大歉之歲”同指一事。

〔25〕古松,2005:96 97中與《救荒活民類要》行比較,以此來複原【W115】及【W528】。

〔26〕但是,在豆區種內容上,與“伊尹法”的各處記載存在若不同。文將詳述此事。

〔27〕在【W115】中確認“伊尹法”所沒有的“今栽桑、區種”等語。

〔28〕唯獨村上嘉實認為《務本新書》為南宋的,然而,書中散見以北宋農業為物件的內容,因此難以接受他的看法[村上,1995:128]。

〔29〕作為國家政策,金代以區田法的實施,只有東漢明帝朝(57—75)及秦符堅(357—385)二例。

〔30〕此處“注”中文獻不明,但是其中一節出現在《論語註疏》卷十五《衛靈公篇》中:“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注:王曰君子當思患而預防之。”

〔31〕《齊民要術》卷一《種穀第三》所引《氾勝之書》中有“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民糞種,負澆稼”。

〔32〕以下引用“伊尹法”時用[]表示據其他資料追加、訂正之處,用()表示“伊尹法”原字。

〔33〕但是,正如天,1967:425所指出的那樣,王禎《農書》中有“參考《氾勝之書》及《務本新書》……三四月種粟及大、小豆”,它與《農桑輯要》所引《務本新書》存在若差異。

〔34〕《齊民要術》卷二《種瓜第十四》所引《氾勝之書》。渡部譯,1989:145 146認為,《氾勝之書》瓜區種中瓜、薤和小豆的混種是中國文獻中關於混種的最早記載,從而也可以判斷混種一開始就是形成區田法的重要要素。

〔35〕臨種時用臘月雪,淘過濾下種,蝗蟲不食。

〔36〕瓜區種的方法是指收錄在《農桑輯要》卷五《瓜菜·種瓜》、《王禎農書·百穀譜集三·蓏屬·甜瓜》中的栽培法,其典籍依據在《齊民要術》卷二《種瓜第十四》所引《氾勝之書》中的將分的素燒甕埋於地中,利用甕中滲出分栽瓜的區種法,與此法不同(西山、熊代,1976:116 117)。

〔37〕關於粟區種的分割槽,參閱萬,1958:35圖10“王禎農書所說區田的佈置圖”。

〔38〕本文所利用的喀喇浩特文書的相關文書均有殘缺,殘缺之處表以“……”。

〔39〕該部分包在已見“按舊說”中,據所知,不存在證明粟1畝平均產量為66石之資料。

〔40〕《農桑輯要》卷二《耕墾·耕地》所引《齊民要術》注中所記“一石約今二斗七升,十石今二石七鬥有餘地”,繆,1988:40認為該注在編纂《農桑輯要》時被追加。

〔41〕“又輸官者絲絹、包銀、稅糧、酒醋課、俸鈔之類,農家別無所出,皆出於百畝所收之子粒。好收則七八十石,薄收則不及其半。”

〔42〕應地,1964:46列舉了四點混種黍、穀類和豆類的好處:(1)禾本科植物和豆類的混種,為兩種農作物帶來比單季作更多的產量。(2)透過豆類的混種,維持地,保證耕作的繼續。(3)防止因氣候不常發生災荒。(4)緩和勞东砾極度消耗。

〔43〕關於漫種法,王禎《農書·農桑通訣集二·播種篇》有以下說明:“漫種者,用鬥盛谷種,挾左掖間,右手料取而撒之,隨撒隨行,約行三步許,即再料取,務要布種均勻,則苗生稀稠得所。秦晉之間,皆用此法。南方惟種大麥,則點種,其餘粟、豆、、小麥之類,亦用漫種。”

〔44〕《農桑輯要》卷五《瓜菜·芋》記載:“《齊民要術》、《氾勝之書》曰:種芋區,方皆三尺。取豆萁,內區中,足踐之,厚尺五寸。取區上土與糞和之,內區中箕上,令厚尺二寸,以澆之,足踐令保澤。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踐之。旱,數澆之。萁爛,芋生子,皆三尺。一區收三石。”王禎《農書·百穀譜集三·蓏屬·芋》記載:“種宜阵沙沙地,(芋畏旱,故宜近。)區可三尺許,區行寬,寬則過風。芋本玉饵大。(率二尺一,漸漸加土壅之。)宜種,秋宜壅。(立夏種,不生卵,秋失壅,而瘦不肥。)霜降,捩其葉,使收以美其實,則芋愈大而愈肥。”

〔45〕“區園地一十畝,南北六十步,東西闊四十步,圍圓一遭,計二百步。”

〔46〕“此園周圍二百步,折一千尺。每地一十畝,栽桑人行子佔地二畝外,有八畝分作八段。每畝橫一十五步,一十六步,積算二百四十步。”

〔47〕“每地一十畝,栽桑人行子佔地二畝外,有八畝分作八段。”另外,在他處記有“通和井佔二畝外餘八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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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城兩千年曆史研究(出書版)

黑水城兩千年曆史研究(出書版)

作者:井上充幸/加藤雄三/ 森谷一樹/譯者:烏雲格日勒
型別:軍事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7-2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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