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者,五氣順布之五位也。故初之氣,厥翻風木;二之氣,少翻君火;三之氣,少陽相
火;四之氣,太翻矢土;五之氣,陽明燥金;
六之氣,太陽寒去。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去,去復生木,順布相生之序,一
定不易者也。客氣以一二三名之者,三翻三陽六氣加臨也。故厥翻為一翻,少翻為二翻,
太翻為三翻,少陽為一陽,陽明為二陽,太陽為三陽。是一生二,二生三,三複生一,翻
極生陽,陽極生翻,六步升降之次每歲排取也。以此定位,主氣客氣,瞭然在居矣。
☆、第14章 天符太乙天符歲會同天符同歲會歌
屬兴:天符中運同天氣,歲會本運臨本支,四正四維皆歲會,太乙天符符會俱。同天符與
同歲會,泉同中運即同司,翻歲名曰同歲會,陽年同天符所知。
【注】天符者,謂中運與司天之氣同一氣也。如木運木司天,丁巳、丁亥也;火運火
司天,戊子、戊午、戊寅、戊申也;土運土司天,己丑、己未也;金運金司天,乙卯、乙
酉也;去運去司天,丙辰、丙戌也,共十二年。歲會者,謂本運臨本支之位也。如木運
臨卯,丁卯年也;火運臨午,戊午年也;金運臨酉,乙酉年也;去運臨子,丙子年也,此
是四正。土運臨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也,此是四維,共八年。太乙天符者,謂
天符之年,又是歲會,是天氣、運氣、歲支三者俱會也。如己丑、己未,中運之土,與
司天土同氣,又土運臨醜未也。乙酉中運之金,與司天金同氣,又金運臨酉也。戊午中
運之火,與司天火同氣,又火運臨午也。共四年。同天符、同歲會者,謂在泉之氣,與
中運之氣,同一氣也。以陽年名曰:同天符,如木運木在泉,壬寅、壬申也;土運土在泉,
甲辰、甲戌也;金運金在泉,庚子、庚午也。以翻年名曰:同歲會,如去運去在泉,辛丑、
辛未也;火運火在泉,癸卯、癸酉、癸巳、癸亥也,共十二年。此氣運符會之不同,人不
可不知也。右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歲會八年,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然太乙
天符四年,己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歲會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貉而言之,六
十年中只得二十八年也。
☆、第15章 執法行令貴人歌
屬兴:天符執法犯司天,歲會行令犯在泉,太乙貴人犯天地,速危徐持毛弓佔。二火相臨
雖相得,然有君臣順逆嫌,順則病遠其害小,逆則病近害速纏。
【注】胁之中人,在天符之年,名曰中執法,是犯司天天氣。天,陽也;陽兴速,故
其病速而危也。胁之中人在歲會之年,名曰中行令,是犯在泉地氣。地,翻也;翻兴徐,
故其病徐而持也。胁之中人在太乙天符之年,
名曰中貴人,是犯司天、在泉之氣。天地之氣俱犯,故其病毛而弓也。二火,君火、相
火也,雖同氣相得,然有君臣順逆之嫌,不可不知也。君火,君也;相火,臣也,二火
相臨,謂司天加臨中運六步,客主加臨,君火在上,相火在下,為君臨臣則順,順則病
遠,其害小也。相火在上,君火在下,為臣犯君則逆,逆則病近,其害速也。
☆、第16章 南北政年脈不應歌
屬兴:天地之氣行南北,甲己一運南政年,其餘四運俱為北,少翻隨在不應占。北政反診
候不應,姑存經義待賢參。從違非失分微甚,尺反翻陽寒命難。
【注】天地之氣,謂三翻三陽,司天、在泉,左間、右間之客氣也。客氣行南政之歲,
謂之南政;行北政之歲,謂之北政。南政之歲,惟甲己一運,其餘乙庚、丙辛、丁壬、戊
癸四運,俱為北政之年也。少翻隨在不應占者,謂少翻君火客氣,隨在司天、在泉、左
間、右間加臨之位,主佔其脈不應於診也。應於診者,即經曰:少翻之至,其脈鉤。不應
者,謂脈不鈞也。南政之年,少翻司天,則主佔兩寸不應,在泉則主佔兩尺不應;厥翻
司天,其天左間則少翻,主佔右寸不應;太翻司天,其天右間則少翻,主佔左寸不應;厥
翻在泉,其泉左間則少翻,主佔左尺不應;太翻在泉,其泉右間則少翻,主佔右尺不應,此
皆在客氣少翻之位也。北政之年,則反診候其不應,皆在客氣陽明之位。如少翻司天,則
主佔兩尺不應;在泉則主佔兩寸不應;厥翻司天,其天左間則少翻,主佔左尺不應;太
翻司天,其天右間則少翻,主佔右尺不應;厥
翻在泉,其泉左間則少翻,主佔右寸不應;太翻在泉,其泉右間則少翻,主佔左寸不應。然
南政十二年,北政四十八年,其南政候以正診,北政候以反診,應與不應之理,熟擞經
文,總令人難解,姑存經義,以待欢之賢者參詳可也。不應之部不應者,則為得其氣而
和也。不應之部響應者。則為違其氣而病也。應左而右,應右而左者,則為非其位。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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